2022-12-22 14:00 LJY2345   评论关闭   0 

非銀行業支付機構出現多宗大額罰單,7753萬元的罰金數額超過今年前10個月總和。

中國第二家民營銀行華瑞銀行因涉及「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投資、同業投資授信管理未穿透至基礎資產、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被責令整改並罰款115萬元。

對涉匯業務的監管處罰在11月迎來年內高峰。外管局系統當月開出218筆罰單,合計罰款金額高達3.03億元。無論是被罰機構個人還是受罰金額,均創下年內紀錄。

責任編輯:謝艷霞

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有效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要求壓實各方責任,加強金融、地方債務風險防控,防止形成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2022年11月,金融監管機構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已彰顯了治理金融亂象,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的決心。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通過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及三家全國派出機構11月行政處罰信息統計分析發現,410家機構和543名個人領到罰單,罰金總額達5.5億元人民幣,罰金總額創下2022年下半年月度新高。9名銀行從業人員被實施終身禁業。

百聯優力被罰金額位居榜首

11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外管局及其派出機構共作出行政處罰812宗,環比10月增加110%,創下半年以來新高。410家機構和543名個人分別受罰4.44億元和1.06億元,罰金總額達5.5億元人民幣,月度罰金總額亦創下半年新高。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外管局三大監管系統11月分別開出89張、508張和215張罰單,對應罰金總額分別為0.92億元、1.55億元和3.03億元。其中,外管局系統開出的罰單數和罰金額均創年內新高。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410家受罰機構中,金融機構368家,合計被罰金額2.88億元。其中,銀行業、保險業分別有259家和90家受罰,受罰金額分別為1.95億元和0.18億元。非銀行業支付機構本月出現多宗大額罰單,7753萬元的罰金數額超過今年前10個月總和。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多家非銀行支付(第三方支付)機構本月領到監管罰單,個別機構的罰單金額甚至遠超大型商業銀行。1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開出罰單,百聯優力(北京)投資有限公司因「未落實防範電信詐騙風險相關要求,未落實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未落實商戶結算管理要求,未落實外包管理相關規定」等4項問題,被處以高達6489萬元的罰沒款處罰,是11月單筆處罰金額最高的行政罰單。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井廣濤也被罰款25萬元。此前一天,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罰款1095萬元。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查詢「企業預警通」金融監管大數據發現,2家被罰機構均擁有人民銀行發放的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證,其中百聯優力(北京)投資有限公司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將於2023年1月5日到期,而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已成功續期至2026年。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分地域看,11月受罰金融機構遍及29個省(區、市),山東、浙江、廣東均超過了30家;江西、北京的機構罰單金額最高,分別達到1.27億和0.89億,佔據機構罰金總額的半壁江山。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銀行:渣打、滙豐受罰金額位居前十

在被罰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中,6大國有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等全國性銀行被罰142家,合計罰金8973萬元,分別占受罰銀行數量的54.8%和受罰金額的45.96%,顯示大中型銀行既是銀行業的主力軍也是金融監管的主陣地;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和村鎮銀行合計110家,罰金8507萬元,分別占受罰銀行數量的42.47%和受罰金額的43.57%,顯示中小型銀行點多面廣,機構雖小,問題不小,仍是金融合規風險的易發點和金融監管的難點。

本月,外資銀行、民營銀行、政策性銀行也均有機構被罰,特別是民營銀行被罰情況較為罕見。上海銀保監局披露,作為中國第二家民營銀行的華瑞銀行因涉及「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投資、同業投資授信管理未穿透至基礎資產、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被責令整改並罰款115萬元。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從罰金規模看,大中型銀行仍然是被罰金額較高的代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本月並駕齊驅,分別領到28張和26張罰單,受罰總金額均超過了1600萬元;中小金融機構的天價罰單雖然數量不多但金額驚人,重慶農商銀行因「審查審批不盡職,超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形成風險;掩蓋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指標虛假,貸款減值準備不足;未按規定對質押資產進行審查即向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同業授信調查及審查審批不盡職,部分業務出現風險;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形成重大信用風險;同業投資業務不合規;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未執行統一授信管理」等9個方面的違規問題,被重慶銀保監局處以1285萬元罰款,是11月單筆受罰金額最高的銀行。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外資銀行本月出現兩宗大額罰單,且均來自深圳。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公布的處罰信息顯示,11月11日,渣打銀行深圳分行因「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未按規定辦理售付匯業務、未按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等違規行為,被深圳外管局警告、下發整改通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罰沒總金額871.5萬元;11月29日,滙豐銀行深圳分行也因「未按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未按規定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擅自提供對外擔保」等違規行為,被深圳外管局罰沒總金額858萬元。

保險:深圳安傑因涉嫌拒絕監督被吊銷資格

11月,90家各類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合計被罰1837萬元,分別是10月份的2.25倍和2.57倍。財險類機構仍然是監管處罰的高發區。40家財險機構合計被罰1177萬元,被罰機構數量和罰金分別佔總數44%和64%。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從罰單數量和罰金規模看,綜合性保險集團仍然高居前列。11月,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分別被罰15單和17單,被罰總金額均超過了400萬元。

其中,中國人壽11月4日一天內連接兩筆超百萬元罰單。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因「虛增保費;財務數據不真實;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未嚴格執行公司管理規定;未按規定開展統括保單業務」等5項違規問題,被江蘇銀保監局警告並罰款117萬元;中國人壽鄭州市分公司則因「個險、銀保渠道存在編製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問題,被河南銀保監局罰款100萬元。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互聯網平台保險業務違規行為也是監管機構高度關注的重點領域。11月,陽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參與並指使異地分公司編製或者提供虛假報表、資料」,被北京銀保監局發出整改通知,對其處以「停止12個月接受新業務」處罰;眾安在線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因「使用不規範用語進行宣傳;未按規定進行從業人員執業登記和管理;超出承保公司的經營區域從事保險經紀業務;未按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經紀業務;未按規定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費」等6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廣東銀保監局警告並罰款34萬元。深圳市安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涉嫌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被深圳銀保監局處以保險業最嚴重的處罰:吊銷公司業務許可證。

個人:非法買賣外匯被罰款額創年內紀錄

對違規的金融從業人員、金融違規行為的當事人進行嚴肅懲處,也是監管機構治理金融亂象的重要抓手。

11月,543名個人領到罰單,其中銀保監系統開出的個人罰單佔七成。308名銀行業從業人員、125名保險業從業人員、6名其他金融機構(含金融租賃、非銀支付、期貨)人員以及104名非金融行業人員領到監管罰單。

其中,被處以「警告」處罰的達450人,被罰款(含沒收違法所得,下同)的有332人,分別占受罰個人總數的83%和61%,顯示警告仍是金融監管部門對違規個人最為普遍的處罰措施。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11月,有31人被處以禁業處罰,其中9人被終身禁業。其中,貴州省黔東南銀保監分局以「違法發放貸款」為由對段正芬實施終身禁業。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獲悉,段正芬在擔任凱里農村信用聯社永豐東路分社主任及貴州凱里農村商業銀行永豐東路支行負責人及行長期間,在明知申請貸款資料有虛假的情況下,違反國家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安排該支行信貸員劉某、馮建軍、張某、吳傑、龔某、李秀敏等40人違法發放貸款共計5205萬元(含續貸),截止到2019年3月23日,尚有共計3064.26萬元(實際貸款本金共計3262元)的貸款本金沒有追回,給貴州凱里農村商業銀行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段正芬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單月5.5億高額罰金 主要受罰者是誰?

(李鶴鳴、吳靜瑤/圖)

被罰款個人累計罰沒金額達1.06億元,人均罰款近32萬元,月度罰金總額和人均罰款金額均創年內新高。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機構披露的處罰信息中,部分涉匯業務違法人員被罰沒的金額相當驚人。其中,深圳市外管局11月11日公告顯示,田某某因「非法買賣外匯」,被深圳市外管局罰沒高達2554.86萬元,創下年內對個人金融罰沒金額之最。無獨有偶,11月2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蕪湖市中心支局公告,楊某某被罰沒1760.58萬元,原因也是「非法買賣外匯」。

事實上,對涉匯業務的監管處罰在11月迎來年內高峰。外管局系統當月開出218筆罰單,合計罰款金額高達3.03億元,其中112家各類違法機構被罰2.09億元,106名違法個人被罰9323萬元。無論是被罰機構個人還是受罰金額,均創下年內紀錄。江西省外管局本月雖只開出5張罰單,但5家被罰企業合計罰款金額高達1.19億元,佔到當月外管局系統罰金總額的36%。

盤點:涉貸涉匯違規問題突出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通過對金融監管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發現,11月金融監管部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為下半年以來最多,且數千萬元的高額罰單數量明顯增加,當月總罰款金額明顯超過今年月度處罰金額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臨近年底,年初以來發生的較複雜較嚴重的違規案件完成並得以披露,另一方面也與四季度以來涉匯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監管及時有力予以查處不無關係。

從金融機構違規事由看,涉貸涉匯業務問題較多。對953宗罰單的違規事項分析發現,涉貸類問題281宗佔比近三成,其中違法違規發放貸款58宗,信貸資金被挪用59宗,貸款「三查」不嚴相關問題119宗。貸款管理不善、違規掩蓋不良貸款、借貸搭售、以貸收貸、發放冒名(借名)貸款等違規現象也較為常見。涉匯類問題221宗,其中違規辦理結售匯相關業務問題最普遍,達到100宗,非法買賣外匯問題72宗,違反登記管理規定、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逃匯等問題分別出現17宗、8宗、4宗和5宗。信用卡業務相關問題也有所抬頭,主要表現為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房地產、信用卡營銷不規範、發卡授信不審慎、幫助他人造假辦理信用卡等。

信息報送和披露方面,弄虛作假問題仍然易發高發。報告期內,因各類弄虛作假行為開出罰單80宗,其中編製或提供虛假報表、資料最多達到54宗,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虛增存貸款規模、虛列費用、虛增保費等違規行為也頻頻出現。

內控合規方面,44家監管機構判定內控管理不嚴,違反賬戶管理、外匯管理、票據管理相關規定合計51宗,違反反洗錢法32宗。此外,許可證管理不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未經核准履職、擅自開設或變更經營場所等常見問題分別出現22宗、10宗和19宗。

對行為監管的強化仍然是當前金融監管處罰體現的重要政策導向。報告期內,953家機構或個人被監管判定違反審慎監管原則105宗,發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高達271宗,其中來自金融機構員工或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70宗。

建議:健全「風險為本」審慎監管框架

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在《人民日報》撰文稱,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必須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進金融安全網建設,持續強化金融風險防控能力。他指出,近年發生的金融風險事件充分表明,相當多的金融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黨的領導逐級弱化、股權關係不透明、股東行為不審慎、關聯交易不合規、戰略規劃不清晰、董事高管履職有效性不足和績效考核不科學等問題。解決這些治理方面的沉痾痼疾仍須付出艱苦努力。

結合11月金融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數量和金額明顯增加的監管事實,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建議如下:

一是健全「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框架,進一步加強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嚴厲打擊金融犯罪。同時,大力提升監管科技手段,以適應金融行業不斷發展的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形勢。

二是進一步加強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特別是加強對一把手和董監高的履職行為監督,不斷增強公司治理機構之間和高管人員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監督。健全不當所得追回制度和風險責任事後追償制度。

三是嚴厲打擊金融犯罪。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規則底線,堅持「有照違章」「無證駕駛」一齊抓。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提高違法成本,常態化開展各類打擊金融違法違規專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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